第一阶段:院建立区域影像中心,并逐渐接入下属条件比较成熟的医院系统。可以先从放射检查的区域集中诊断/会诊,数据共享入手,逐步加入其他影像相关检查(超声、内镜、病理、心电等等)的共享。
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扩展成为覆盖更大范围和所有影像相关检查信息的完整的区域影像信息服务平台。
第三阶段: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增加健康档案(保健、全科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慢性病治疗和康复服务等),进一步扩展为包含完整的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服务平台。以后,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再增加电子病历等其他医疗服务信息。
第一阶段建设的主要配置:
1) 通过影像中心与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专用网络,配置相关网络设备,建立影像中心与各入网卫生院之间的通信网络。
2) 在影像中心配置区域影像中心服务系统一套并配置相应的海量数据存储设备、计算机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影像诊断设备(医用显示器)等建立区域影像诊断中心。
3) 各入网医院购买数字化放射成像设备(如CR/DR/CT,超声、内镜、心电等),同时配置一套MINIPACS系统和诊断中心区域客户端软件及必要的计算机和通信设备。
4) 如果必要,影像服务中心端的诊断工作站设备(计算机、专业医用显示器等)可以与医院内部PACS系统的诊断工作站设备共用。
5) 采用IHE规范,建立数字影像、病历信息和其他医疗信息的标准化传输交换平台,实现区域范围内包括数字影像、病历信息的医疗信息的授权交换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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